怪谁男子食用野生河豚中毒身亡,摊贩被
有一句老话叫拼死吃河豚,因为河豚有毒,贸然食用存在一定的中毒风险,但很多喜好美食的人为了一口吃的不管不顾,现在的法规明确了野生河豚是严禁食用的,养殖河豚的都需要备案,制作加工更是严格。3月30号,江苏南通启东法院宣判了一起食用河豚致死案件,一名男子张某在地摊上购买了十多斤河豚鱼,晚上和家人一起食用后出现中毒现象,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卖鱼的摊主被判刑3年。事发在年12月16号,当天凌晨杨某到启东吕四港镇水产路沈某经营的海鲜批发门市,购买了斤野生河豚,杨某又到陶某经营的水产门市购买了6.5箱野生河豚,随后,杨某将上述野生河豚在农贸市场摊位上出售。顾客张某购买了十多斤野生河豚,杨某表示,这鱼是张某自己非要买的,杨某明确表示自己不认识的人不卖,不会杀鱼的人不卖,但是张某告诉他,自己吃河豚的时候杨某还小着呢,两人争执一段时间,杨某妥协,卖给了张某十余斤野生河豚。当天晚上,张某就在家烹饪了这些野生河豚,但是一家人吃完之后就出现了中毒迹象,张某的儿子,儿媳和妹夫都出现了中毒迹象,不过他们经过治疗没有生命危险,而张某吃的最多,经抢救无效中毒身亡。案发之后,批发野生河豚的沈某和陶某,摊贩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受害者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经过调查,他们三人因涉嫌销售不安全食品被起诉。野生的河豚因为毒性太大一直被禁止食用,河豚毒素在鱼体内均有分布,而且毒性稳定,不管是用盐腌制,还是晒,炒,煎,烤都无法破坏河豚毒素的结构,而且河豚鱼有一百多个品种,每种毒性分布也不一样。野生河豚鱼不能随意买卖,养殖加工都需要审核备案,加工河豚的公司要按照严格的加工技术去除河豚有毒部位,经过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一般普通人很难处理干净野生河豚,为了解馋,丢了性命太不值。这起案件中,杨某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野生河豚北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元,而批发的陶某和沈某被判刑1年,并退缴违法所得处罚金,这也给那些嘴馋的食客提个醒,切勿食用野生河豚,身体健康重要。张某仗着胆子大最终丢了性命,贩卖野生河豚的也要负一定的责任,都不冤枉,只能怪自己贪图利益,贪图美食,对于野生河豚致死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jmrrc.com/swzdys/16828.html
- 上一篇文章: 男子吃河豚中毒,医生提醒河豚虽美味,食用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