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汛期”如何【防食物中毒】



食药监总局:“汛期”如何【防食物中毒】

自进入汛期以来,部分省份遭遇洪涝灾害,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和供应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

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预防营养缺乏:可以服用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以预防微量营养素的缺乏,特别要保证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少年及老年人群的营养摄入。

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提示

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要对食物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加热彻底,对生产用具和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对食品生产人员进行培训。

严格食品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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