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该当何罪
9月21日东莞市蒙田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经东莞深圳医疗机构积极及时救治,截至22日24时,两地住院及留院观察人(东莞40人,深圳63人),其中幼儿99人,教职工及家属4人,无死亡病例,无病危病例。市疾控中心调查认为,这是一起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可能的致病因子为沙门氏菌,可疑食物有待进一步调查确认。此次事件再次警示食品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食品安全和幼儿园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疏于管理,幼儿园负有有责任幼儿园作为教育教育机构,需要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等义务。在东莞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里,幼儿园提供了疑似不健康的食物,对幼儿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对食物的健康问题缺乏防范意识,不能分辨食品卫生情况。家长要对幼儿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幼儿园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健康,一点都不能马虎。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小利,置大众的健康于不顾,产生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年3月,央视曝光河南知名企业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最终,河南省相关部门查封涉事企业,封存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猪肉制品,并对6名违纪人员作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年7月,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最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相关负责人一年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1月,河北省灵寿县一民办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部分幼儿中午就餐后出现呕吐症状。灵寿县有关部门查封涉事幼儿园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不良商家的行为,危害我们的健康,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食品安全是我们需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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