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断说事连续食物中毒,市食监局没有责
昨天中午,突然收到网友投诉:25号在孟州路龙湖玖号参加婚宴的很多人,当晚12点都开始拉肚子了。直到第二天中午。拉的都快虚脱了。
投诉内容是这样的昨天参加婚宴,在孟州路龙湖玖号,当天晚上12点都开始拉肚子。直到第二天中午。拉的都快虚脱了。问了身边去参加婚宴的朋友,大部分都是这个情况。请问现在的食品安全有没有保证?卫生部门到底审查达标吗?还敢再去龙湖玖号吃饭吗?为消费者感到担忧,也为大家的安全感到担心。
公共食品安全归谁管?老断记得,去年我市就曾发生过食物中毒。而今年夏天以来,则已经先后发生过海洋之星、建港大酒店两起影响很大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龙湖玖号这件事,已经是三个月内第三次婚礼食物中毒了。
那么,公共食品安全到底应该归谁管理?出了集体食物中毒,应该是谁的监管责任?老断通过百度看到了这样一篇新闻:
看来,卫生食品安全,是食卫局的责任啊!食品安全是他们负责监管进行的。于是,老断又拔通了食卫局电话,是一位女同志接的电话。在得到“公共食品安全归哪个部门管理”后,该工作人员明显提高了警惕,问老断是干什么的。老断问:自己是一个普通市民,就是听到焦作连续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都已经到了吓的不敢上街吃饭、不敢参加婚礼的地步发。想问一下食卫局在对公共食品卫生监管方面有什么措施没有。该工作人员回答说:目前的公共食品安全监管归各区食卫系统管,市食卫局和各区局并非垂直管理,因此无权直接对公共食品安全进行管理。
老断有话说
公共食品卫生监管是各区卫食局的事,市食监局无责?
在食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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