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蓝海渔湾发生恶性食物中毒事件,老板却



赣榆蓝海渔湾发生恶性食物中毒事件,老板却

年8月28日,楼主亲戚在赣榆蓝海渔湾参加酒宴,约10桌,半数人食物中毒,医院,受害者经多次和蓝海渔湾联系,均无回复,老板已经躲起来,以这种不负责的方式应对,受害人已经上报有关部门。

海蓝渔湾在时代东路,城东农贸市场对面,孙沙社区旁

警察出警图

以下引用国家食物中毒分级和上报制度,望有类似的受害人警醒,坚持用法律维权,让不法商家承担应有的责任。食物中毒分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省卫生行政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加强制度管理,做好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食品卫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我国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规定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部还颁布了《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使我国食物中毒报告体系越来越完善。(一)食物中毒的发生表现为爆发在某个地区,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病人;以胃肠道症状为主;有共同的食物史;没有人传人的现象。此时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有:1、医院(医院联系;分清轻、中、重,重的先送;要懂得催吐在食物中毒抢救中的重要性)。2、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留样,保护现场(就餐地点的剩余饭菜,中毒病人吃过的饭菜;盛装过可疑饭菜的容器,用过的刀具、砧板等;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4、稳定情绪(健全的组织指挥系统;有条不紊的工作;注意工作方法,统一披露信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不瞒报,不漏报,同时注意不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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