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富源小型餐馆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现
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
核查内容
核查和评价方法
编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合理缺项)
1.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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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设置、布局、
分隔和面积
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的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符合分类要求。经营场所均设在室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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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备餐、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及裱花蛋糕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和水果拼盘,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其专间或专用场所按照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符合分类要求。
3.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因建筑结构不能进行顺序布局的,有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的措施及设备。
4.
***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明显的色标或标牌区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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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面积的之比:㎡(含㎡)以下为≥1∶2.0,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5㎡(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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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7.
***
证照公示牌及各项制度等按要求在经营场所内上墙公示,各类规定的标识齐全。
8.
*
3.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墙壁、门窗、天花板
经营场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平整铺设,有排水系统,地面和排水沟排水顺畅。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9.
*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等防蝇、防虫、防尘设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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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应平整,采用无毒、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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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处理区内按需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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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并符合分类要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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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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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应为不锈钢等易于清洁材质制成,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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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粗加工操作场所别设符合分类要求的清洗水池,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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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备、工具和容器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切配台面、用工具存放设施等为不锈钢材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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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通风排烟调温设施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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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场所配备调温装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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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废弃物暂存设施
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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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
按照分类要求设置食品库房或食品储存设施。食品库房或食品储存设施应不存放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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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间和专用操作场所
专间为独立封闭空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墙壁及吊顶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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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内设独立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可自动闭合的废弃物容器;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操作台面、用工具存放、货架等为不锈钢等易于清洁的材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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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入口处设置符合分类要求的独立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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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操作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设有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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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转运设施
按照分类要求,设置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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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更衣室
按照分类要求设置更衣场所。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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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厕所
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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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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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自酿酒(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自酿酒不得使用压力容器。
30.
***
注:1.本表共30项,其中关键项11项,重点项12项,一般项7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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