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中四人同时发生中毒
导读:深圳4名同事去福永凤凰山爬山,途中采了一小袋“白色的蘑菇”,带回家中煲汤,导致4人中毒
首先我们需要界定食物中毒属于什么范畴?是疾病?还是意外?
(2)如果只是个人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状况,很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而不是意外事故,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
(1)如果确认是由食物引起的多人集体食物中毒,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意外伤害险的赔付标准进行理赔
通常我们理解,食物中毒应该隶属意外事故范畴但我们还要清楚一件事情,就是意外事故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由食物中毒引起的疾病住院,在理赔时会因为不滨江餐馆同的情况而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其中一名病患要做9—10次血液透析,至少要花费20万那么,在一般食物中毒的情况下,什么保险险种是予以保障的呢?
重点:另外,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住院医疗险的话,对于住院发生的费用,不论是意外还是疾病,保险公司都将予以赔付本案例中四人同时发生中毒,应该属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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