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厂工人,中午还参加了厂里的聚餐,回去之



事发杭州萧山,李师傅之前在瓜沥坎山的一家印染厂上班,4月21号正午,厂里组织了一次聚餐,结果吃完饭回到厂里,人就没了!

午饭时喝了一斤多黄酒,下午4点,

人就没了

同厂的杜师傅说:即是里边那个红车那个厂房,那个里边是染缸,发现是工友发现的,人现已死亡了。

杜师傅是死者李师傅儿子的朋友,他说,之前李师傅一直在杭州华伟兴业印染有限公司工作,4月21号下午,竟被人发现死在了厂房里边!而正午李师傅曾跟搭档们出去喝过酒,听说他当时喝了一斤多黄酒。

一位工友提供了一当天饭局的段视频,这名工友说,当天饭桌上,并没有发现李师傅有什么反常。

记者在厂里碰到一位工作人员,对方不肯泄漏身份,他通知记者,当天正午是车间负责人组的局。喝酒的时分不属于上班时间,并且我们喝的也不多,如今他们正在和死者家属进行司法调停。

过后,记者在瓜沥司法所见到了李师傅的儿子。

上班时期喝的酒,这是不是工伤?

李师傅的儿子想知道,爸爸是在工作时期喝的酒,并且是车间负责人组的局,最后人没了,这是不是工伤?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

酒桌上的人,该不该承当责任?

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韩炳梁:“如果其他人有劝酒,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只是单纯的喝酒,当事人个人行为,其他人不需要承担,但组织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天下午,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公司的司法调停完毕,两边达到共同,杭州华伟印染有限公司赔了他们一笔钱。详细数额,不便透露。

酒虽好喝,可不要贪杯啊,

如今出了事,

参与喝酒的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告诉您身边的亲朋好友,

喝酒之事量力而行!

来源:染化传媒/中国轻纺原料网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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