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律法规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专治白癜风医院转载请注明:http://www.jmrrc.com/swzdcs/6872.html
- 上一篇文章: 六安绿茶餐厅11月28日盛大开业,我们只
- 下一篇文章: 孕妈孕期别乱吃一孕妇因乱吃东西发生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