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民生临汾兴隆小区内霸道餐馆太欺人
霸道餐馆“太欺人” 3月17日,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楼下的餐馆不仅没有取缔,而且还“变本加厉”。他和家人每天过着不敢开窗,也不敢晾晒衣物的日子。这家餐馆开在住宅楼里,已经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正常作息。当天,记者来到兴隆小区,在5号楼前看到该餐馆“风采依旧”没有任何变化。 站在楼下,能听到滋滋啦啦的炒菜声和顾客们的谈笑声。记者注意到,该餐馆把油烟机的风口向下,来往的居民很难呼吸到新鲜空气。 站在院子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二楼李先生家的窗户已被油烟熏黑,楼上的几台空调外挂机也未能幸免,和其他单元楼相比确实不太美观。“餐馆的吵闹声不用我说大家也能想象得到,我们这是老房子,楼下炒菜,我们肯定能闻见味,真的很呛人。”李先生抱怨道,不仅自己和家人受到了困扰,而且自家的窗户和空调箱遭了秧,还有陌生人随意出入也给小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营乱象没人管 记者暗访发现,该餐馆并未挂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内俨然一个小型餐馆,大厅、包厢一应俱全。 “小区内无证经营的餐馆已经很普遍了,门口的那几家小饭馆也没有营业执照,食材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就不得而知了,一旦与老板发生纠纷,无法维权。我们和经营者商量无果,便向有关部门反映,可是一直没人来管。”居民宋女士说。 与此同时,记者来到尧都区解放路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去年,虽然对未经许可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性活动的问题已经和相关单位开会、研究,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和实施方案,但是没有真正做到联合执法,“我们单位没有执法权,只能起到协调、督促的作用。”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拨打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对记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调查,但是该餐馆是否会被取缔或停止营业,还不清楚。 接着,记者拨打市环保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说,不论餐馆开在何处,环保部门都要求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并达到一定标准,“你说的这个餐馆,我们得先去看看是否需要我们做工作,要是无证经营可向工商举报,要是存在消防隐患可向消防部门举报,我们管不了。”“遭殃”居民可维权 开在住宅区居民楼内的私房餐馆,生意很红火,但楼上的居民却要饱受油烟、噪音折磨。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那么,这家餐馆是否侵犯了邻居的利益呢? 与此同时,记者致电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住改商”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并签字或盖章,还应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才可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协商不成,受影响的业主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有一位业主不同意,经营者就会被判决停止营业,恢复房屋住宅使用属性及原貌。”该工作人员建议。来源:临汾晚报当您遇到烦心事,或您身边有不平事、新鲜事或您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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