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范夏秋季食物中毒
纳雍县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范夏秋季食物中毒
为防范误食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纳雍县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范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食物中毒不同于一般疾病,以病情重、群体性、突发性为特点。轻则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重则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严重威胁中毒者生命安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是落实职责,各司其职,切实开展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为有序推进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落实,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明确了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科协、县新闻中心、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及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本部门及系统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信息报告,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工作顺畅。各乡(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值班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处置措施,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事故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并按照《纳雍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食药安办),在县的指导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稳控等工作,不得谎报、缓报或瞒报;接报告后,县政府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科学规范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督查,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县政府食药安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在防范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督查,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工作不到位造成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或发生其他影响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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