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县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9月30日,网曝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山乡杨徐村、塘川镇吉家沟村两村村民满心欢喜去赴宴,不曾想60余人先后出现腹痛、腹泻、浑身无力等症状,疑似集体食物中毒,医院进行治疗。其中,留院观察24人、住院治疗7人。该事件是否属实?是否造成多人数的食物中毒?10月11日,本报记者特前往事发地采访了解情况。
杨徐村:
赴宴者出现同一症状
11日一早,记者一行一路奔波、一路打听,于12时30分赶到了西山乡杨徐村。在村里,记者见到了办宴席的女主人,她告诉记者自己家办宴席没想到会这样,花钱不说还害得乡里乡亲食物中毒,实在是对不起大家。通过了解,记者得知他家花了元钱承办宴席,其中的食材,有猪蹄、肘子、猪耳朵、金针菇等,共5桌宴席,每桌有8个热菜8个凉菜,有50多人参加。村民吃的宴席也叫“拉席”,又称流动酒席。当记者问及流动酒席的经营者是从哪里找到的,有没有正规营业手续,卫生许可证等时,女主人告诉记者,他们曾看别人家摆的宴席还不错,便要来了经营者电话号码,至于其有没有相关手续谁都不知道。
一女子生火做饭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山乡杨徐村卫生室医生郑有贵,他说:“10月1日一大早,就有4个人先后来到了卫生室,声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经诊治给他们开了一些常见药,还叮嘱他医院。”随后,村民不分老少、不分时间均来找郑有贵看病,慢慢地人越来越多,而且病症都一样。郑有贵觉得事情不对劲,便给看病的村民打电话核实情况,了解后认为是疑似食物中毒,就将情况上报给了上级单位。
世俊流动酒店的订餐卡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参加过宴席的张俊花,她告诉记者9月30日这天,她吃得不多,所以腹痛、腹泻不严重,吃了些药就好了。但是,她打包回来的食物给孙子吃了,孩子吃的有些多,所以比较严重,但目前已经好转。随即,记者和村民聊天得知,当天的宴席,有人反映说肘子和猪蹄味道、颜色不对,至此很多人就选择了不吃或者少吃。事发后,村里分3次将村中56医院就诊。
县医院:
目前都已出院
11日下午2时许,医院小儿科病房内见到了两岁半的小郑蓉。据郑蓉的母亲马丽芳回忆,9月30日当天她带着小郑蓉去吃席,回到家的第二天郑蓉开始腹痛、腹泻,吃了药之后情况有所好转。4日下午,小郑蓉腹痛、腹泻的现象已经消失,但突然开始抽风,这可吓坏了一家人,想到之前的症状,马丽芳医院就诊。记者从小儿科值班护士处了解到,入院时郑蓉扁桃体发炎,并伴有发热症状,没有腹痛、腹泻现象,目前正在治疗感冒病症。
谈到食物中毒,医院的医护人员均表示有所了解。急诊科护士告诉记者:“2日和3日晚上因食物中毒送来的病人较为集中,基本都是塘川镇和西山乡的,情况不严重的开完药就走了,情况严重的入院治疗,目前都已出院。”
卫生部门:
两起事件一起调查
随即,记者前往互助县县委宣传部,经了解,10月2日19时20分互助县卫计局接到西山乡卫生院电话报告称西山乡杨徐村多名村民出现腹痛、腹泻症状,到西山乡卫生院就诊,接诊医生怀疑为食物中毒,转诊至医院诊治。10月3日13时30分,互助县卫计局接到互助县疾控中心电医院门诊接诊多名发热、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疑似食物中毒。
经互助县疾控中心调查,这两起事件均由五峰乡“世俊流动酒店”于9月30日自带食材分别到互助县西山乡杨徐村主办人和塘川镇吉家沟村主办人家举办宴席所致。两家宴席菜谱相同,举办时间一致,至此对两起事件进行了合并调查。两家参加宴席的亲朋好友共约余人,分11桌就餐。自9月30日18时起,参加了宴席的村民陆续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等症状。截至10月8日,共发病33例,痊愈33例。
县政府:
领导重视慰问家属
经了解,10月2日、3日,互助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接到互助县卫计局报告,西山乡杨徐村和塘川镇吉家沟村部分村民出现腹痛、腹泻症状,怀疑为食物中毒,已转诊至医院、医院诊治。接到报告后,互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
互助县政府在10月3日召开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紧急扩大会议,启动了食品安全事件四级应急响应,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组,全力开展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会后,互助县委、县政府主管医院看望患者,慰问家属。
相关部门: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过询问当事人和现场检查,当事人李世金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李世金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罚款元。同时,通过协调,由当事人西山乡杨徐村主办人、塘川镇吉家沟村主办人共同承担住院病人的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李世金承担所有发病病人的医疗费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互助县卫计局结合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资料,判定为由鼠伤寒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市场监管局:
正确引导坚决取缔
11日下午3时许,记者采访了互助县县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兴,他告诉记者,针对此事件,互助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流动宴席的通知,要求开展流动宴席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各辖区经营的流动酒席暂停经营活动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的流动宴席,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在婚丧宴请时到正规餐饮店就餐,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王永兴告诉记者,成立了8个检查组,从10月5日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的餐饮服务场所严密排查,已摸底排查19个乡(镇)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13家,餐饮服务单位家,其中饭馆家,农家院家,流动宴席23家(已全部停止经营)。另外,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组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企业、企事业单位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场所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监督检查。
青海方圆第三法律事务所主任刘全春认为,民间称为“拉席”的宴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得餐饮许可资格,一种是没有取得餐饮许可资格的。而“拉席”是近两年来新型的一种宴席,也因为方便、快捷、价格便宜而受到欢迎。然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拉席”经营者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没有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来执行,而村民往往也没有这种意识,故而造成此次事件的发生。而那些没有取得餐饮许可资格、从业人员也没有取得健康证的经营者,故失去食品药品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未依法经营,所以难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监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餐饮经营者应依法经营。
北京哪个医院专业治疗白癜风北京哪里看白癜风看的好转载请注明:http://www.jmrrc.com/swzdby/2312.html
- 上一篇文章: 立夏,食物中毒频发,有哪些症状你该怎么
- 下一篇文章: 两个女孩食物中毒,凶手就是我们常吃的扁豆